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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軍聞社記者林敬傑臺北9日電)考試院院會放寬服役10年以上或因戰、公傷殘的現役軍人,持有現職機關出具證明文件,可參加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。考試院配合政府推動募兵制,通過「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」第三條,及第四條附表二、附表三修正,讓服役10年以上或因戰、公傷殘的現役基層官、士、兵可以參加國家考試,提高了招募與留營誘因,有助留用優質人力,貢獻所長。考試院放寬退除役特考報考對象後,預估明(106)年首度開放現役軍人參加退除役特考,可開拓官兵的多元職涯選擇。 其他推薦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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